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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 星期五

淺談我對死刑的看法



睽違了6年,原來我的網誌已經荒廢了六年,超吃驚的



突然跑回來寫網誌,是想寫寫心中對於死刑的一些想法



 



從小學看柯南開始,便開始建立了死刑的概念,只是我一直以為裡面的犯人接受制裁就像漢摩拉比法典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一命還一命(其實法典細節不是這樣,但這裡就不討論)。這些人都殺人了,進牢裡當然是準備等死嘍。不過事情絕對不是身為小學生的我想的這麼簡單,其實死刑執行率之低遠超過我們想像。2016年1件、2015年6件(維基百科)。也就是說,我們每天在新聞報紙上讀到的殺人事件,絕大部分都不會判死刑



 



對於死刑,我一直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存在,因為有死刑才有現在的和平。直到大四的時候讀了"與絕望奮鬥",我依然對此觀點深信不疑。(本書故事為震驚日本的社會事件,未成年的犯人強姦及殺害了一對母女,但因為犯人未成年,所以無法判死刑,本書內容則為男主人一路爭取犯人判死刑的故事)



 




書中對犯案過程寫得鉅細靡遺,所以會跟男主人一起氣憤,司法該給男主人一個公道,不該讓這兇手繼續浪費地球珍貴的空氣。而故事的最後上訴成功了,犯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死刑定讞的關係,對於犯下此案才有了深刻的反省,並對男主人懺悔,男主人也進而思考到底死刑的意義為何,畢竟死刑定讞對犯人來說是結束,但對受害者來說卻是另一個開始。看完此書我便收起了死刑就是為了逞罰壞蛋的幼稚想法,即便小時候我認為公正的判決應是要一命換一命,但長大後我認為身邊任何一個人的命都不可能和素未謀面的陌生人相等。



 



後來拜讀了東野圭吾的"空洞的十字架",必須說東野大大的功力真的很好,即便是處理這麼敏感的題材也不會讓讀者覺得過於矯情,進而讓讀者對此議題做更進一步的反思,對一起案件中的每個角色來說,"死刑"是最重要的嗎?真的一旦判了死刑,犯人得到該有的處罰、被害者家屬就能獲得藉慰嗎? 其實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看完此書我腦中浮現很多以前沒有過的想法,尤其是"廢死"的訴求、或是核心概念是什麼?



 



不管怎麼說,廢死完全不是民粹思維主流,所以透過一般大眾媒體管道根本無法得知廢死為何支持廢死,畢竟媒體總是唯恐天下不亂,談到廢死就塑造出"這樣的話滿街都有防不慎防的殺人魔在你身邊呦!"。或是公開支持廢死的人,可能被貼標籤說:"小心這個人,他來執政就是準備把死刑犯放出去喔!"。畢竟就算請支持廢死的人去上政論節目,你也很難聽見他們的聲音,有的只有他們被罵得份。如果廢除死刑是這麼恐怖的一件事,那為什麼會有人支持,為什麼有的國家真的沒有死刑?



 



基於好奇心,我找了張娟芬的"殺戮的艱難"來讀。書名中的殺戮指的不是犯人的殺戮,而是執法的殺戮。此書是2010年出版的,書中有告訴你廢死為何廢死,廢死所面臨的困境,以及執行死刑所帶來的弊病。如果今天有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在手無縛雞之力的狀態下丟在你面前,你敢動手殺了他嗎? 說真的,我真的不敢,但只要死刑存在就必須要有人做這件事,大多數人能說得輕描淡寫也只是因為執行這件事的人不是自己。另一個我不太喜歡死刑的觀點是,"死刑"常常因為政治因素,為執行而執行,例如:為了升官,或是...為了選票。即便這人已被世人稱為人渣,再怎麼說也是要按照程序來,一旦他的死抹上了其他不純淨的目的,我就不能以正義的眼光看待死刑的存在。



 



當然,要廢除死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一般大眾反對廢死最大的理由是:即使被判無期徒刑,還是有假釋出來的可能。這是不可否認的,以一個竊盜慣犯來說,被關一段時間出獄後準備回歸社會,洗心革面後要找一份正當的工作,卻苦於有前科找工作四處碰壁,出於無奈最後又跑去做老本行,被抓又放出來,然後再被抓又被放出來一直循環。我們對於假釋犯人的不安,源自於社會對於接納洗心革面的壞人沒有做準備,且對於雖然超壞但還不足以判死刑的犯人,沒有足夠的應對措施。再來就是關於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的"保護",對大眾輿論而言,犯人隊抓進牢裡,一起案件就可以算是結束了,不再會有人去關心犯人到底被判了甚麼刑;但對被害者或家屬來說,真正影響生活的是受到的創傷及親人的離開,官司結束不論結果如何,都必須重新面對生活,政府是否在案件發生後給予適當的援助及保障?



 



其實我認為,死刑廢存這議題,就跟墮胎、是否支持機械器官延長人類壽命...等議題很像,這些議題都藏著"道德"的許多面向,不是一夕半刻就能突然得到一個結果。不論是支持或反對廢死,出發點都是希望這個社會能變得更好,但對於少數人的聲音更要仔細的去聆聽,否則即使出發點是好的,在惡性對立的環境下,好的想法就會因此被抹滅或是造成彼此的誤解,就使得我們花更長的時間原地打轉無法前進,畢竟我們要的都是追求更進階的和諧,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