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很長,一年卻很短",預計拿來2018讀的第一本書封面就這麼寫的,套這句話再回顧一下今年,真是再適合也不過了。
今年計劃了很多事,不在計劃內的也很多,也去了很多地方:新加坡出差、日本員工旅遊、H41英國、烏石港衝浪、金門家族旅遊、台東阿米斯音樂祭。
這是一篇廢文,我只是想說說我的求學生涯,其實說穿了我也只個程度一直都是一般般的普通學生,沒讀過私校也沒讀過名校,都是在不算高壓的環境下讀書,壓力大多是源自補習班或是對未來有種"書讀不好該怎辦"的恐懼。
國中時期大人只給我們很簡單的概念,功課好的話就讀高中,高中考大學會有更多選擇;成績不好就念高職,學習一技之長,這算是我第一次做攸關人生左右的大決定,我爸媽教育程度只有國中,這裡他們也無法給我太多建議。我國中成績還算是中上程度,校排都可以塞進前20(雖然不是名校),其實我對未來感到徬徨,於是我最後決定隨波逐流,就讀普通高中,大人們總是說繼續讀下去就會找到答案,現在回頭看還真是格外諷刺。
《令人討厭松子的一生》,2006年上映由中谷美紀主演,話說去年看《熟女不嫁》就覺得中谷美紀真的好正,但我是看完電影查資料才知道女主是中谷,畢竟這部的眼妝很濃,一時之間沒有認出來。這部的好評其實我已經知道很久了,沒有五年也有三年,那為什麼一直沒有去找來看呢?
關於《令人討厭松子的一生》其實我是先看過小說了,小說非常精采,當時都是上課偷看看到無法自拔(好孩子不要學喔>.^),書的封面也設計得很漂亮,我在讀書中的故事時,我想像的畫面是黯淡的灰階、冰冷的色調。所以我光是看到電影海報及預告片的繽紛色彩就覺得:這部我大概無法。就這麼一直放置到現在才看。
以前還是學生的時候,不是很喜歡閱讀,只會讀考試的東西,至於讀書的地點嘛~則是以選擇不花錢為原則,不是家裡就是圖書館,完全不懂為何有些人會到要花錢的地方讀書、閱讀、或是辦公。直到最近接觸了一些很刺激我想法的讀物,讓我很想把心中囤積以已久的廢話寫下來,但要寫的言之有物或是邏輯順暢,一本書不能只看一遍,至少在寫心得的時候還會一直回去翻,所以漸漸的練習在閱讀的時候把重要的地方貼標籤或作筆記,所以對於在養成這些習慣之前讀的書,寫起來格外辛苦(只是說養成這習慣後讀的書都還沒看完XD)。
既然要做到這種程度,在家閱讀會讓這件事變得很有難度或是沒效率(主要也是要看在讀的書硬不硬),原因非常簡單,因為床就在我旁邊啊!!!!!在家看書最舒服的姿勢就是躺在床上看,看著看著就睡著這樣。所以最近,也剛好對手沖咖啡很有興趣,便開始上咖啡店,點一杯咖啡配著書,朝奮青之路邁進?!
好啦!廢話這麼多只是想記錄一下最近有造訪的咖啡店,上次搜尋一下才發現原來距離我住的地方走路20分鐘路程內,不但有三間星巴克,還有很多非連鎖的咖啡店,最近的一間大概走路2分鐘就到了吧!但是因為我很希望店內氣氛都能保持我期望的高品質,然後只要我去都有位置,所以店家資訊我只提供照片,呵呵(反正也沒人看)。
其實我不知道要放甚麼照片,只好挑這張排列跟書店一樣整齊的茶葉店(硬柪XD)
我本來是個很討厭閱讀的人,即便我家有全套金庸、我媽也會去租書店租愛情小說,在書本對我來說唾手可得的環境下,我還是不太喜歡閱讀。只有老師出作業要寫讀書心得,才勉強自己讀一下,但是用的是寫讀書心得的技巧讀。我不記得第一篇讀書心得是甚麼時候寫的,我對讀書心得最早的記憶是高中的時候物理老師出的暑假作業,老師指定我們讀"別鬧了,費曼先生",才想要說別鬧了物理老師,我看到的只有這本書厚厚一本400多頁,最後心得是寫完了,但我完全沒吸收到費曼先生這個人是誰,上大學在書上讀到"費馬最後定理",一開始還無知地以為是同個人呢!雖然我知道老師要我們寫心得的書通常是好書,但是一旦要為這本書寫心得,便對這本書報有某種特殊的...排斥情感,沒有感情的掃過一遍然後交報告。
以前看日綜曾經聽一位拉麵達人說:"現在越來越多人吃拉麵會將麵放到湯匙吃,但是拉麵正確的吃法就是將麵條直接放進嘴巴用吸的,因為這樣吃麵的溫度是最熱的,而且湯汁的精華才會巴附在麵條上",直到今天我才認真比較兩種吃法的差異;大骨熬製的濃郁湯汁表面浮著一層豬背油,躺在湯汁中的麵過油之後放進嘴巴,天啊!是以前沒有體驗過得滾燙口感,從麵中就能感受高湯的美味,好吃!!!! 以前習慣的吃法再將麵放到湯匙的時候,麵的溫度就開始不斷地降,雖然還會再撈一點湯,做成小湯匙拉麵之後再入口,但此時湯跟麵都已經降很多溫度了,那種味覺上的刺激已不及直接把麵吸進口中。
其實我是個很討厭花時間在準備吃東西的人,例如排隊、拍照、等菜...之類的。我討厭明明飢腸轆轆還要花很多時間等待才能吃到東西,所以我不會選擇排2~3小時的隊只為吃一碗拉麵,或是預定兩三個月後才能吃到的餐廳,比起來我寧可花時間選擇當下想吃點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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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世大運大概看了這些項目,坦白說大部分都是因為跟風看的,對跟風的球迷來說,很少看的比賽項目大概也只是懂規則不懂戰術,如果連跟風的球迷都發現球員"態度"出了問題,以國家代表隊來說是最不應該發生的,"失常"與"恍神"看似一線之隔,但球迷是可以分清楚這兩者的差別。
睽違了6年,原來我的網誌已經荒廢了六年,超吃驚的
突然跑回來寫網誌,是想寫寫心中對於死刑的一些想法
從小學看柯南開始,便開始建立了死刑的概念,只是我一直以為裡面的犯人接受制裁就像漢摩拉比法典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一命還一命(其實法典細節不是這樣,但這裡就不討論)。這些人都殺人了,進牢裡當然是準備等死嘍。不過事情絕對不是身為小學生的我想的這麼簡單,其實死刑執行率之低遠超過我們想像。2016年1件、2015年6件(維基百科)。也就是說,我們每天在新聞報紙上讀到的殺人事件,絕大部分都不會判死刑
對於死刑,我一直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存在,因為有死刑才有現在的和平。直到大四的時候讀了"與絕望奮鬥",我依然對此觀點深信不疑。(本書故事為震驚日本的社會事件,未成年的犯人強姦及殺害了一對母女,但因為犯人未成年,所以無法判死刑,本書內容則為男主人一路爭取犯人判死刑的故事)